回数十二年,猛然发现也就是2003年,正是我的初一,那是所有的变化起航的日子。
六年级,我和乡间的小伙伴们度过了欢乐的最后一年。犹记得我们还和河对岸的洪狮小学的伙伴们较量了一 场毛笔画比赛。我那时懵懂无知,被对岸学校的老师忽悠过去当场作画,被提前探出底细。
然后是稀里糊涂的毕业考,考试间隙还神奇的和另外两个最亲密的伙伴同时被外面飞过来的凳子腿砸中脑袋。考完了,校园里人去楼空,我们几个就撕书、烧书,把墨水从五楼的楼顶泼下去,留下了小学最后的一笔浓墨重彩。
就好像王小波说他的黄金时代结束了,而在2003年的夏天,我的童年时代也结束了,记忆定格在后来老爸告诉我的毕业考名次:全洪狮第11名。也不赖嘛。
我尚在懵懂之时,父母开始操心起我的下一个起点。偶然的一天,我听说小伙伴亮仔在新堤的私立学校定了一个名额,学校有个好听的名字:“太阳岛”。我从他那里借来学校的宣传相册,一切似乎都美轮美奂,像极了电视剧里天宫仙境的所在。我跟老妈说:我要去这里。老妈却不置可否地摇头。
过了一段时间,她把我叫进屋里。告诉我伯伯一家带着表哥表弟准备进城读书,问我的意见——显然这是我的幻想,事实是,她把这个安排告诉了我,让我做好接受的准备。六年级的我还做不出“不置可否”的表情,只能“嗯”“啊”一番,既无法表示同意,当然也不知道怎么反驳。
两个月后,我坐在全市最好的实验中学一年七班的一组倒数第二排座位上,教室里坐满了一屋陌生人,而窗户外则是一城的陌生人。
进入新学校的生疏,并不比寄养在亲戚家的生疏更难受。老师同学,总是可以慢慢熟悉;但是回到家里,或者说回到住处,还有另外一层关系要去克服。不过还好和两个表兄弟关系并不坏,我也乐得和他们一起上下学,早起一起买一块五毛钱的烧饼,晚上三个人搬三个小板凳,照着将落未落的夕阳,在作业本上奋笔疾书。
可惜两表兄弟不是那种刻苦用功的好少年。他们俩小学时就热衷于各种游戏机室和网吧,到了初中,起初因为借宿在远亲这里,基本只有外婆照应,更加变本加厉。我也很自然地加入他们。每个月几十块的早餐钱全部被挪为上网经费。每天天还没亮就出门,先去网吧坐一个小时;放学先不回家,再去坐一个小时。至于双休时间,我们的理由都是:书店看书。
这样花销和时间稍作腾挪,我们的课外生活马上就丰富了很多。一路上聊的话题,也不再是哪个老师变态或者哪道题目无法攻克,而成了今天升到多少级,捡了多少回城卷,杀了几头猪。
可惜好景不长,不出半年,事情完完本本地暴露了。我记得那还是个晨光熹微的冬日,他们俩兄弟跪在屋子里认错,对我因为没有直接管辖权,任我在院子里发呆。我听到姑妈问表哥:“没有你带,他们两干一个人去吗?”
如果没听错的话,这句话是个设问句。于是我听到表哥带着哭腔回答:“lz(表弟名)肯定不敢去,cy(我)应该敢去。”
人生历史上,这应该是第一次被人黑吧。
不过事实证明这确实是一种转移罪责的指认。因为若干年——也就两年——后,我已经搬出来自己住了,一次姑妈亲自出马,来找两个“去书店看书”的儿子,却无意撞见了我。我虽然也只是无聊地翻翻印着“言承旭被拍扣鼻屎”这样的娱乐杂志,看到姑妈的表情倒还是单纯可人。姑妈微微一笑:看见表哥表弟了吗?我赶紧茫然地摇头。